各年級研究生:
根據《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管理辦法(2024年修訂)》《音樂學院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實施細則》以及我院研究生培養(yǎng)工作實際需要,現將2024-2025學年春季學期研究生“三助”崗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崗位設置信息
助研:根據導師需求設崗(具體詳見附件1)
助教:根據導師需求設崗(具體詳見附件1)
助管:研究生辦公室5名(具體詳見附件1)
二、招聘對象和條件
1.“三助”崗位申請者須為我校基本學制內全日制非定向就業(yè)在讀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。
2.申請“三助”崗位的研究生,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,遵規(guī)守紀,工作責任心強,學有余力,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。
3.為保證研究生培養(yǎng)計劃的完成,每位研究生同一聘任期內不能同時應聘兩個崗位。
4.受聘“三助”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一情況發(fā)生,應解除聘用:
(1)休學或退學;
(2)受到學校處分或法律處罰;
(3)工作態(tài)度不認真、工作投入不足,或工作有重大失誤并帶來不良影響;
(4)課程考核不合格;
(5)本人主動提出解除聘用關系;
(6)不適宜所聘崗位的其他情況。
三、聘用程序
1.學生報名。2月28日前,符合條件的研究生,經導師同意后,對應填寫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“三助”崗位申請表(附件4-6),申請表(紙質版)交至音樂學院研究生辦公室(尚音樓217);
2.單位考核。3月3日前,根據初審結果通知申請者參加考核,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四、津貼標準及發(fā)放
1.津貼標準:
助研、助教、助管崗位津貼標準為每生每月500元。博士助研崗位津貼標準每生每月600元。
2.發(fā)放方式:
研究生“三助”崗位津貼按月發(fā)放,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,每月經考核合格的,發(fā)放崗位津貼,考核不合格的,津貼不予發(fā)放。
五、有關說明
1.研究生擔任“三助”工作,是培養(yǎng)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徑,是培養(yǎng)研究生從事教學工作能力,增強研究生對相關知識系統(tǒng)掌握和理解的有效途徑,是加強研究生管理能力鍛煉的重要渠道。我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加強對受聘研究生的日常管理,切實發(fā)揮“三助”工作對研究生能力培養(yǎng)的重要作用。
2.研究生“三助”崗位具體申請條件、崗位職責、考核要求見《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管理辦法(2024年修訂)》《音樂學院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實施細則》。
音樂學院
2025年2月24日
附件1:音樂學院2024-2025學年春季學期“三助一輔”崗位設置匯總表.xlsx
附件4:安徽師范大學2024-2025學年春季學期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崗位申請表(助研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