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輔助人員。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
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輔助人員崗位,主要工作內容是在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下屬單位從事輔助性工作,招用人數(shù)5名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,貫徹執(zhí)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,政治素質好;
(二)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(yè)道德、愿意履行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職責與義務;
(三)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,工作責任心強,有良好的溝通能力;
(四)年齡年滿18周歲,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文化程度,專業(yè)不限;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:
1.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、紀律審查或監(jiān)察調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;
2.被撤銷黨內職務、留黨察看、開除黨籍處分不滿三年的;
3.曾被處管制以上刑罰處罰的;
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5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影響招用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工資待遇
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(zhí)行,按國家規(guī)定購買“五險一金”,具體以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和勞動合同約定為準。
四、報名及資格審查
(一)報名方式: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。
(二)報名時間: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,9:00-12:00,14:00-18:00。
(三)報名材料:
報考者不管是否招用,所交資料不予退回,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、準確,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。材料包括:
1.報考者本人填報簽名的《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1),《考生承諾書》(附件2);
2.居民身份證、居民戶口本(首頁及本人頁)原件及復印件;
3.無犯罪記錄證明、社保繳費清單原件及復印件;
4.學歷證書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5.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1張(貼在報名表上);
6.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(提供相關培訓證書、等級證書、上崗證書等資料)。
(四)報名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惠福東路483號603室,咨詢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3392032,聯(lián)系人:秦女士。(工作日9:00-12:00、14:00-18:00)。
(五)資格審查:由招聘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核。
五、考核形式
(一)考核形式:筆試、面試綜合考核。
(二)考核時間:筆試、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。
(三)筆試
1.筆試內容:綜合能力測試,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、行政能力測試等內容。
2.筆試形式:采取閉卷考試。
3.筆試成績:筆試滿分為100分,以60分為合格分數(shù)線,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。
(四)面試
1.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,根據(jù)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(shù)按1:5的比例(不足1:5的按實際人數(shù))確定入圍面試人員。若出現(xiàn)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,則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。
2.面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分為60分,低于60分不進入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。
3.面試內容:采取面談形式進行,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、綜合分析能力、責任感與進取心、應變能力、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。
4.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。
(五)考核綜合成績計算
考核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40%+面試成績×60%,綜合成績合格分數(shù)線為60分,低于60分不列為體檢人員。
如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,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;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,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;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,則由招聘部門對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的應聘人員另行組織面試。
六、體檢
(一)按招聘職位擬招用人數(shù)和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,由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組織入圍人員參加體檢。
(二)因體檢不合格而空缺職位的,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可根據(jù)實際需要,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。
(三)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。
七、公示與聘用
(一)對擬招聘的人選在廣州市越秀區(qū)政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yuexiu.gov.cn)上公示3個工作日,經公示無異議的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(二)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,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。
八、其他事項
(一)用工方式及補錄規(guī)則。招聘結束后,本年度內若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出現(xiàn)崗位空缺,則在本次招聘綜合成績60分以上且未被錄用的人員中啟動補錄方案,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順序通知進行再次面試,并按有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(xù)。
(二)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。
附件:1.附件1: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.docx
越秀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
2025年4月16日